关于我校“繁峙名师”和“课改引头人”
教育教学活动安排
为了贯彻落实繁峙县教育局关于发挥“繁峙名师”和“课改引头人”榜样示范、专业引领作用通知的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以下规定如下:
一、积极开展师徒传帮带作用,每位“繁峙名师”和“课改引头人”都要在本学年通过各种形式至少带出一名青年教师。师徒帮扶活动要有文字原始记录(如每次集体备课、观课议课、教学研讨等),学期末交教科研室存档。
二、积极进行专业引领示范作用,至少每学期做一次全校性的公开示范课或专题讲座,并把示范课或讲座原始稿件(如学案或教案)交教科研室存档。
三、发挥榜样示范作用,尽力使所带班级高考或中考成绩居于同类班级学科前列。
四、积极进行教研教改,尽力每学年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。
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砂河中学教科研室
二〇一三年十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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